公証結婚
外籍: 單身証明
到所屬國家的在台辦事處辦理,並送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做文件驗証
boca.gov.tw/ct.asp?xItem=1284&ctNode=16&mp=1
在做文件驗証時,外交部會把正本收走,只給你影本,所以最好多申請1-2份,以免弄不見就又要再跑一趟‧
台灣籍: 身分證正本、印章及具有台灣公民身份的証人2位 (20歲以上,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)‧沒有印章簽名也可以的!
結婚登記
外籍: 護照、中文姓名聲明書
(有居留証的人還是要帶護照!若是沒有中文姓名者要先取好,不然會無法登記,因為姓名欄只能打5個英文字母,所以全名及詳細資料的部分會登記在戶籍驣本上‧)
聲明書格式:
本人 00000000 在此聲明使用0000為中文姓名,等立此書聲明‧
姓名:
護照號碼:
地址:
日期:
台灣籍: 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及1年內所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及申請表一張‧
sijhih.ris.tpc.gov.tw/_file/ … 38283.html
無犯罪紀錄証明: 我只知道配偶是加拿大人的申請流程,不是加拿大人的請自己去找資料!
1.先到加拿大在台辦事處拿fingerprint form 指紋表格,然後他們會告訴你要去哪一個警政機關去按指紋 (不可以自己按),警政機關採集完指紋後,會在那張表格上蓋章‧
2.把指紋表格、申請人的護照影本寄至RCMP (Royal Canadian Mounted Police - Canada’s federal police force) 加拿大皇家騎警,他們就是加拿大的FBI‧
郵寄的地址就在指紋表格上‧RCMP查驗完了後,會把資料再寄回來給申請人‧
3.再寄到台灣駐加拿大的辦事處 (如在多倫多,就寄台灣駐加拿大多倫多辦事處) 再做一次查驗‧
這一個部分要花比較久的時間,郵件一來一往的會要花至少2個月的時間,所以比較省時的做法是請RCMP直接把資料寄給當地的家人,請他們幫你拿到台灣駐加拿大辦事處查驗,驗好後再寄到當地家人的家中,然後再請他們用快遞寄到台灣,會比較省時!
趕時間的人,無犯罪紀錄証明在還沒結婚前就可以先去申請了,不一定要等到結婚後才弄!
依親居留証的申請: immigration.gov.tw/ns/maine1.htm
1.簽證申請表1份並黏貼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。(申請事由勾依親,並記得勾選重入國)
2.護照正本及影本1份。(效期6個月以上並有空白頁)
3.最近3個月內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。(要完成結婚登記)
4.申請人本國政府所核發之結婚登記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,無婚姻登記制度之國家須繳結婚證書正本及影本1份(正本驗畢退還)。
5.效期內之申請人本國政府所核發之無犯罪紀錄證明或良民證。
6.檢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。
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行政院衛生署指 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,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。檢查項目應包括:X光肺部檢查(大片攝影)、HIV抗 體檢查、腸內寄生蟲(含痢疾阿米巴等原蟲)糞便檢查、一般體格檢查(含精神狀態)及癩病檢查,女性應檢具德國麻疹抗體陽性檢驗報告或提供德國麻疹接種證明‧
boca.gov.tw/content.asp?CuItem=1319
台灣的法令改來改去的,如果資料有不正確的地方請多包涵,並請有申請過的人大方的分享經驗,造福後輩!預祝一切順利!
居留証有4種:
- 依親居留証 - 合法居留,但沒有工作權 (非法工作),通常都是在台工作的外籍人士的依親家屬‧
- 依親居留証 - 合法居留,有工作權 (合法工作),依親家屬為台灣公民‧
- 工作居留証 - 合法居留,有工作權 (合法工作,但有特定雇主)‧
- 永久居留証 -合法居留,有工作權 (合法工作),不依賴任何人‧
永久居留証 (PARC) 與依親居留証 (JFRV) 的差別:
永久居留証 (PARC) 的要求比較多,包括未婚者要領有ARC滿7年以上,己婚者5年,中間不可以間斷 (1天都不行),不然就會重算‧
1年內要在台住滿6個月,沒有住滿就取消你的資格,還有申請時要附財力証明等一大堆有的沒有的的文件‧
依親居留証 (JFRV) 只要你依親的對象具有台灣公民的身份,申請人本身沒有犯罪紀錄,就可以了!也沒有居住期限的限制 (1 年只在台住1天也行),只要在簽證期限內辦理延展就好了!通常有小孩的可以一次延3年,沒小孩的一次延1年,但是這並沒有明文法令,所以可以跟他們爭,但是台灣籍的配偶一定要在場,不然移民署的人是不會理你的!
所以整體上而言依親居留証 (JFRV) 的申請條件跟福利都比永久居留証 (PARC)來的好多了,但是前提是在不離婚的狀態下,如果離婚了,外籍配偶的簽證就無法再使用依親做為延展的理由,就要以其它的方式申請居留証‧